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該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8日台管財三字第109155236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