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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0-10-14 | 人氣:247
一、 依據本市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案本局109年8月5日桃教學字第1090069429號函暨第1090069430號函計達在案,惠請各校於109年10月21日(郵戳為憑)前將旨揭案件相關申請資料免備文逕(寄)送到本市忠貞國小輔導室辦理。
三、 檢送「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3Q達人故事甄選活動」國中組、國小組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