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宣導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09 | 人氣:18

性騷擾防治宣導:

一、何謂「性騷擾」? 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

    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

    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二)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

    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性騷擾防治法所稱權勢性騷擾,指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

    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指在工作環境中,個人或團體對於上

    司、同事或下屬進行不合理的欺凌行為,包含言語、非言語、生理、心理上的虐待或羞辱,使被

    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

三、性騷擾之罰則:(一)一般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處新台幣一至十萬罰鍰。(二)權勢性騷擾:經調

    查成立,處新台幣六至六十萬罰鍰。性騷擾或侵害他人,除負有法律上之刑事與民事責任外,本

    單位亦將依內部規定懲處。

四、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為提供員工、派遣勞工及求職者一個免於性騷擾的工作與服務環境,本校

    訂定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將採取適當的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

    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與隱私。本室並於佈告欄張貼性騷擾防治宣導海報供同仁參考。

五、同仁如遇性騷擾事件,得由多元申訴管道(個人、機關首長、人事單位等)提起申訴,本校申訴

    管道如下:

    (一)申訴受理單位:人事室

    (二)申訴電話:03-4782544分機710

    (三)申訴電子信箱:yukieli1983@yahoo.com.tw

六、為利同仁增進對於性騷擾防治之認知,檢附相關網站資源,供同仁參考運用。

  (一)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製作各機關性騷擾防治通用教材-性騷擾防治三法介紹及案例分享

      

    (二)「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解析-職場性騷擾防治簡報(勞動部版)

    (三)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專區

    (四)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