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
二、 | 為精進各校領域召集教師對課程教材分析及課程轉化之知能,充實領域課程設計及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專業知能,進而帶動各校課程學習領域小組之發展,每學年度由本市國教輔導團各領域輔導小組辦理領域召集人研習;然考量國小教師授課形式與參與專業成長之限制(如包班制、同時授課兩個領域以上,無法同領域不排課時間參加研習),爰自109學年度開始規劃全市分南北兩區辦理不同領域研習,113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研習規劃如下: |
(一) | 北區學校(桃園區、大溪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區及大園區)優先參加國語文、本土語文、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生活課程等領域召集人研習。 |
(二) | 南區學校(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及復興區)優先參加英語文、數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等領域召集人研習。 |
三、 | 本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研習於例假日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各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提報經費概算及課表報局。 |
四、 | 本局所屬國民教育輔導團工作人員,若辦理時間為假日,亦得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本案辦理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並由本局113學年度精進計畫統籌支應。 |
五、 | 檢附「113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列表」1份。旨揭研習期程若有修正,以本市國教輔導團各領域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