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129849號函及本市112年「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安全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為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與確保師生安全,藉由工作研習,建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強化各級學校實務工作同仁緊急應變能力,建構安全、友善、健康之校園,爰辦理旨揭研習活動: |
(一) | 辦理時間:112年8月16日、17日(星期三、四)。 |
(二) | 辦理地點:內壢高中演藝廳(桃園市中壢區成章四街120號)。 |
(三) | 參加人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校(含特教學校)、國中及國小生輔(教)組長為主並鼓勵高中職校之學創人員報名參加,以增進相關之校園事件處理知能。 |
(四) | 研習日期: |
1、 | 國小場次:112年8月16日(星期三)8時30分至17時30分止。 |
2、 | 高中及國中場次:112年8月17日(星期四)8時30分至17時30分止。 |
(五) | 報名方式: |
1、 | 請參訓人員自112年7月30日(星期日)起至112年8月11日(星期五)止﹐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4.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依場次分配登入報名(高國中場次課程代碼3935898、國小場次課程代碼 3935891);全程完成研習後統一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
2、 | 報名後承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 |
(六) | 一般規定: |
1、 | 參加人員請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派代,並由各校依規定核發差旅費。 |
2、 | 本研習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研習活動停止或延期相關訊息,將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