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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0-08-13 | 人氣:387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09年7月30日府衛心字第1090191382號函辦理。
二、 為提高民眾對毒品防制基金之認識並提高社會各界捐贈意願,衛生福利部函請本市辦理各式宣導、輔導民眾參與之活動時協助張貼旨揭宣傳海報。
三、 另因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規定,各校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故請於活動時張貼海報即可,毋須主動勸募。
四、 檢附旨揭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