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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0-07-10 | 人氣:451
一、 依據本府109年7月9日府社團字第109017051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項貴校如有意願申請,請於109年7月30日(星期四)前將符合遴選標準之志工家庭及個人之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彙整後,寄(送)至本局辦理,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辦理。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志工總會(04)2326-6938曾秘書長;另歷屆獲獎名單請逕至https://www.tave.org.tw/family7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