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0-07-06 | 人氣:451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21日衛部護字第1090117796號函辦理。
二、 為確保兒少暑期安全活動空間並有效降低被害情事發生,以維護身心健全發展,請貴校協助運用電子看板或LED燈播放宣導文字,以增加宣導成效,文字內容包含:
(一) 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
(二) 兒少禁止飲酒、嚼檳榔、施用毒品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物質。
(三) 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酒、檳榔及毒品。
(四) 玩具槍適用年齡請參考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
(五) 聯繫iWIN,申訴不當網站。
(六) 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
(七)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保障18歲以下兒童不受歧視並享有平等、尊重與受保護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