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宣導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7-13 | 人氣:300
一、 依據國教署110年7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3859A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將旨揭宣導資料公告於學校網頁,供學生及學生家長參閱,本局將隨機抽查各校辦理情形。
三、 隨文檢附旨揭宣導資料越南語及印尼語版本各1份,電子檔案可於國教署學務校安組網頁下載(http://sacs.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