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0年6月1日桃教體字第1100046737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活動係為提倡珍惜水資源,鼓勵本市 師生及家長進行家 庭生活節水,提升環保意識並促進節水成效。 |
三、 | 旨案活動摘要如下: |
(一) | 活動期間: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7月20日止。 |
(二) | 參加對象:學籍設於桃園市之高、國中、小學生。 |
(三) | 活動辦法:凡110年4月、5月、6或7月份帳單,當期帳單用水量較上期帳單用水量節水率達5%以上者,至活動網站(https://tyc-water.eduweb.tw/)登錄基本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