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0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表揚對象:本市各中小學生於109年度參加全國性各項比賽榮獲第一名(含特優)者,由各中小學自行調查後推薦所屬學生。 |
(二) | 活動日期:1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暫定)。 |
(三) | 活動地點: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
(四) | 報名截止日:請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前,將紙本報名表核章完畢,郵寄至楊明國小(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號)輔導室黃叔建主任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楊明國小黃叔建主任或鄒美珍老師,電話:(03)475-4929,分機860或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