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 學 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 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155134號函及桃園市龍潭區潛龍 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潛龍國小)114年1月16日潛小教字
第 114000033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詳參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星期五)止, 以 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二)申請資格:
1、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有意參與114學年度提案申請 者, 並依國教署114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 閱讀推 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2、為利學校得以推動中長期閱讀教育規劃,114學年度申 請方式如下: (1)申請2學年度執行計畫:倘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 連續3年皆獲補助之學校,
得申請2學年度執行計 畫,不受閱推教師是否連續3年同1位教師之限 制。 (2)申請1學年度執行計畫:若非上開學校,得申請單 一 學年度計畫。
3、自113學年度起國教署將不設送件上限額度之規定。
4、接受增置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補助之學校 需 參加本市辦理之國中小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教學工 作坊 。
並鼓勵報名參加本市閱讀磐石學校或推手評 選、閱讀 教學設計徵選活動(含讀報教案)。
三、送件表件: (一)相關表件請參照國教署114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 書 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所檢附之表格及相關 資 料。
(二)申請表件請以雙面列印1式2份核章後,掛號寄至潛龍國 小 教務處設備組長(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401 號);
另請務必將1份核章PDF電子檔及1份word檔同步 寄至juooo@m1.cles.tyc.edu.tw信箱(檔名主旨:○○ 國小114學年度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審查計畫)。
(三)計畫頁數上限為10頁,請依「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專業 職 責表」作為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並請依經費編 列原 則編列經費。
(四)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 師 ,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 及非 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申請旨揭計畫,偏 遠地區 學校旨案計畫最高得申請經費新臺幣20萬元,並 放寬得以 代理教師擔任,且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 先。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潛龍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陳組長 (聯絡電話:03-4792153分機220)。
五、檢附旨揭審查計畫、實施注意事項、經費編列原則、1學年 度計畫提案申請表、2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及送件檢核表 各1份。(如申請,請與註冊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