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12日臺教秘(五)字第1130114799號書函辦理。 |
二、 | 如有需急難救助個案,請協助轉介;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會諮詢(電話:04-24810389)。 |
三、 | 副本抄送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有關申請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急難救助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桃園美國學校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