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14 | 人氣:201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轉勞動部函「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解釋令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人事總處112年2月4日總處培字第1120011100號函轉勞動部同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20147501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旨揭「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每日」,包括出勤之工作日、休息日及休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