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宣導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9-15 | 人氣:250
主旨: 函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21373A號函辦理。
二、 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三、 檢附教育部函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