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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3-08 | 人氣:300

一、依據本府警察局110年2月26日桃警交字第11000157951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分析110年1月本市主要肇事原因,臚列如下: (一)未注意車前狀況共1182件(佔12.6%)。 (二)轉彎未依規定共744件(佔7.9%)。 (三)未依規定讓車共744件(佔7.9%)。 三、另分析110年1月本市主要肇事時段,臚列如下: (一)16至18時共685件(佔7.3%)。 (二)18至20時共634件(佔6.8%)。 (三)8至10時共615件(佔6.6%)。 四、貴校如位於旨揭易肇事路口附近(約500公尺內),請將易肇 事路口納入校園安全地圖,並向親師生宣導易肇事路口位 置及其危險性,教育學生防衛兼備之用路行為,避免成為交通事故受害者。